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第八届“长江学子” 优秀大学生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人:刘志兴发表时间:2022-03-21点击:

为进一步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充分发挥大学生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湖北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高校开展第八届“长江学子”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宣传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大学生就业创业宣传,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强化就业育人工作实效,展示湖北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成果,推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大学生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征集类型及名额

“长江学子”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设置5类、总共150名,其中开拓创新类30名、自主创业类30名、基层就业类30名、参军入伍类30名、自强奋进类30名。

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推荐人选,按每类不超过一人推荐至学校。

三、征集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湖北省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和毕业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端正、积极向上。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未受到过任何处分。

(二)类型条件和范围

1.开拓创新类

①2022届毕业生。

②学研结合,勇于开拓,创新争先,在学业上取得优异成绩,创新上显现重要成果。

2.自主创业类

①毕业5年内(含2022届毕业生)。

②学以致用,勇于拼搏,敢于实践,自主创业取得明显成效。

3.基层就业类

①毕业5年内(含2022届毕业生)。

②扎根基层就业服务,工作业绩突出,成为本单位、本行业业务骨干,在本职岗位上创造性开展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

(“基层就业”: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部队、艰苦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等区域、单位就业或通过参与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就业)。

4.参军入伍类

①现役或退役复学的大学生士兵。

②政治军事素质过硬,作风优良,在部队有优异表现。

5.自强奋进类

①2022届毕业生。

②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志愿服务、身残志坚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绩。

四、工作安排

第八届“长江学子”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宣传活动按学院推荐、学校推荐、专家推选、结果公示、确认公布、宣传推介等环节进行。

1.学院推荐。院系根据评选条件推荐人选,按每类不超过一人推荐至学校。

纸质版材料:推荐人填写《第八届“长江学子”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推荐表》(见附件),20224217:00将推荐人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交至南望山校区学生服务大厅109办公室或未来城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102值班台

具体要求:附个人事迹及相关证明材料,事迹要求字数2000字以内;生活照和工作场景照各1张,每张照片的清晰度不低于500万像素。材料真实客观,严禁弄虚作假。

电子版材料:电子版(含证明材料扫描件)压缩包于20224217:00以“姓名+学号+长江学子”形式命名,发送至邮箱:1350782305@qq.com

2.学校推荐。各院系推荐人选经学校评审后,按每类不超过两人推荐至组委会。

3.专家推选。组织专家开展推选,推选出5类150名大学生拟入选“长江学子”。

4.结果公示。对推选的“长江学子”入选名单进行公示。

5.确认公布。公布入选第八届“长江学子”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结果,颁发证书。

6.宣传推介。在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号、湖北毕业生就业网等开辟专栏进行事迹宣传报道。通过巡回报告、媒体报道等形式和渠道,加强人物事迹宣传和报道。

五、其他要求

如实填报事迹材料,若发现弄虚作假情况,一律取消推荐资格。原则上往届已征集宣传的长江学子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不再推荐。

学生就业指导处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