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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就业指导处工作职责

发布人:刘志兴发表时间:2022-03-14点击:

     学生就业指导处是在学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全面负责学校本科生和研究生就业指导与管理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

    (一)根据国家就业政策、就业形势,国家及地方教育、人社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要求,制定并实施我校就业工作发展规划及方案。
    (二)联合本科生院、研究生院指导培养单位开展就业工作,加强就业工作队伍专业化建设。
    (三)举办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加强我校就业工作对外宣传与拓展,联合校友与社会合作处持续优化学生就业市场及渠道。
    (四)推进毕业到国家重大战略、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就业,对重点群体学生进行就业帮扶。
    (五)组织实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类教育活动与课程教学。
    (六)负责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就业派遣和就业管理等工作,维护毕业生合法就业权益。
    (七)组织开展学生就业状况、行业发展趋势等相关问题的调研分析,为学校改革与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八)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任务。